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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芳禾景观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2023-03-29

公    告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4日根据申请人宁高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省芳禾景观园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禾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2023)闽0128强清1号】,于2023年2月8日指定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为芳禾公司清算组。本所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决定书》后,立即组建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为林金。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请芳禾公司的债权人自2023年3月28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芳禾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2023年3月28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芳禾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72号凤凰望郡三楼,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江艺,陈仕鹏;联系电话 18649803285(江)、13338273360(陈)。

      特此公告。


      福建省芳禾景观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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