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是于1995年12月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先后获得福建省律师协会和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是从事投资、金融证券、房地产、涉外商事、知识产权、诉讼仲裁、破产清算等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目前设立有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房地产及建设工程、公司法及合同法、行政法律、知识产权、破产重组并购及不良资产、金融证券保险、海商海事及涉外商事九大业务部门。

一、机构沿革

      本所是由原福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重组并吸收原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和福建侨务经济律师事务所等几家大型的国办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律师共同发起并于1995年12月创立的合伙制事务所。

      本所现共有执业律师65人,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近25人。本所律师大多数毕业于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暨南大学、福州大学等985、211院校,众多律师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司法机关、政府机关部门从业经历。其中,部分律师曾赴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港澳台地区等地进行培训学习和业务考察。律师及律师助理人员均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本所自成立以来,以向境内外企业提供经济领域的法律服务为主业务,同时各项业务迅速发展,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客户至上”为宗旨建立本所的服务运作机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本所重视规模和硬件设施的建设,于2014年3月22日正式搬迁至福州市工业路572号凤凰望郡3-4层。现有办公场所面积超2300平方米,设有办公区、党建室、资料室、档案室、接待室、会议室等,现代化办公、通讯设备齐全。同时导入事务所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系统化、信息化的管理运营模式,2004年启用办公软件管理系统并于2015年实现云端办公。


    

二、业务范围

      1、接受中外客户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中外客户的聘请,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3、为大型项目投资提供法律服务;安排项目合作进程,代表客户谈判,提供咨询建议。

      4、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境内外各类诉讼、仲裁或调解,协助解决各类纠纷。

      5、参与股份制方案策划,结合企业的现状与要求,研究整体方案,确定各类股份制企业的方式、程序及起草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 

         5.1 协助委托人设立股份制企业,参与股份制企业的规范化改组,出具法律意见书; 

         5.2 办理股票公开发行,公司上市(包括境外上市)中的各类法律事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3 协助股份制企业或承销商处理上市或发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5.4 办理企业兼并与分立的法律事务,参与和证券业务有关的诉讼、仲裁、调解和其他需要律师办理的证券法律事务。


三、组织机构

      本所实行合伙人会议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本所的日常管理由事务所管理委员会负责,事务所管理委员会由五名执行合伙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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