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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立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获法院裁定批准

2016-02-22

2016年1月27日,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顺利召开,提交审议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2016年2月1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海鹏律师受聘为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重组法律顾问,本所与管理人成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政府部门密切配合,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为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审核、资产调查、引入重组方谈判、重整方案设计及维持公司上市主体资格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为全国首例获得通过的H股上市公司重整,其中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国内、香港两地的法律适用,破产重整在H股上市公司的应用在国内及香港都缺乏相关操作经验,本案重整成功具有重要意义。另,本案也是泉州市首例破产重整案件,在经济下行、产能过剩、产业升级的背景下,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成功为当地陷入经营困难、债务危机的企业摆脱困境,实施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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