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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立讲堂第九期之“政府信息公开中不予公开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2024-06-29

2024年6月28日下午,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立所”)开展第九期“君立讲堂”培训活动,此次活动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中不予公开条款的理解与适用”,由郑迪嘉律师担任本次培训的主讲人。




在数字化、信息化的今天,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不予公开”条款的重要性与复杂性。郑迪嘉律师以自身办案经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入点,分享了一些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中“不予公开”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行政机关绝对不予公开、相对不予公开、可以不予公开信息三种情形进行着重分析。




培训结束后,参会律师表示“不予公开”条款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其背后的法理依据和实践要求,确保在实际操作中能够准确适用该条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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